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行考核评价,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,即: 1、国防和外交的需要; 2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; 3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社会福利、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; 4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; 5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、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,具体负责指导、检查、考核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,为了“公共利益”的需要。
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主要应当履行以下职责: 1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是市房屋征收部门的的日常工作机构, 各县区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。
使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改善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 3、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当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,具体负责全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、评估单位、拆除单位的资质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,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! 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——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? 征收范围如何确定? 宿迁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问答 了解一下 制定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目的是什么? 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、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。